2024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硕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4-02-15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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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是宁波大学最早建立的院系之一,其前身外语系创建于1986年,与学校同龄。1997年10月,原宁波大学外语系、原宁波师范学院英语系、原浙江水产学院宁波分院合并组建宁波大学外语学院;2015年,更名为外国语学院。外国语言文学学科是浙江省“十三五”、“十四五”一流学科,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省属高校外语学科唯一),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列B档,2022 年软科学科排名全国第23 位(前 10%)。

学院有英语系、日语系、德语系、大学外语教学部等四个教学单位,开设英语(含英语师范)、日语、德语3个本科专业,英语专业和日语专业先后入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拥有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下设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翻译学、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等6个二级学科学位点)和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点。此外,学院还设有外国文学研究所、翻译研究所、理论语言学研究所、应用语言学研究所、比较文学与跨文化交际研究所、日语语言文学与文化研究所、德语语言文学与文化研究所等7个研究单位,拥有浙江翻译研究院、世界海洋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和文学跨文科研究中心等3个校级研究机构。

学院拥有一支学科梯队完整、学历层次较高的教学和科研队伍。现有教师140余人,其中教授30人、副教授40余人、博士50余人,海外留学归国教师近100人。师资队伍中有教育部全国翻译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全国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中国译协翻译理论与教学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国家“双万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浙江省“千人计划”专家1人,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国家“双万计划”浙江省教学名师1人、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1人、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1人、宁波市“甬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省“151人才工程”入选专家11人、宁波大学浙东学者/包玉刚学者6人、博士生导师(含合作导师)8人。

学院秉承“笃信达雅”的院训,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高质量内涵式发展为目标,兼容并包,团结协作,锐意进取,努力建成一流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学位点简介

外国语言文学学位点是201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

2005年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获批成为“外国语言文学”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10年新增翻译专业硕士点(MTI),2010年“英语语言文学”二级学科通过省级重点学科验收,同年获批浙江省高校创新团队(“英语海洋文学与国际交流”创新团队)。本学科是浙江省“十二五”重中之重学科、浙江省“十三五”一流学科、浙江省重点大学建设学科、宁波大学五个“高峰学科”之一。

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负责人屠国元,二级教授。本学科现有教授30人、副教授40余人,博士50余人。其中有教育部全国翻译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全国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中国译协翻译理论与教学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国家“双万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浙江省“千人计划”专家1人,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国家“双万计划”浙江省教学名师1人、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1人、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1人、宁波市“甬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省“151人才工程”入选专家11人、宁波大学浙东学者/包玉刚学者6人、博士生导师(含合作导师)8人。

近年来,新增国家社科基金课题49项((其中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4项;中华学术外译项目1项),教育部课题27项,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35项,学科团队成员在A&HCI、SSCI和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160余篇,覆盖国内外语类全部核心期刊;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论、译、编著100余部;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部省级教学科研成果奖10余项。外国语言文学学科是浙江省“十三五”、“十四五”一流学科,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省属高校外语学科唯一),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列B档,2022 年软科学科排名全国第23 位(前 10%)。

目前,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下设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学、日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等6个学术型研究方向(二级学科学位点)和1个翻译硕士(MTI)专业学位点(含英语笔译、英语口译和日语笔译3个方向)。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专业: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收费:课程学习阶段10000元,申请硕士学位阶段8000元,合计18000元。


申请条件

1、申请人需符合国家有关学位申请规定。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21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1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3、申请人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我校同力申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

(二)网上报名

1. 时间:2024年2月27日前。

2. 步骤:

(1)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简称“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服务咨询电话:010-67410388,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7:00)进行注册或更新在册信息;

(2)如实填写自己相关信息(能够实时联系到本人的手机号码等,逾期不可重新注册及修改);

(3)按照平台要求上传单一蓝色背景的清晰彩色证件照电子照片(须露双耳,不能翻拍或扫描其他照片,上衣颜色不能太浅等);

(4)填报学位申请,仔细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保存并提交。

(三)现场确认

1. 时间:2024年3月1日9:00—16:30。

2. 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本部校区叶耀珍楼(暂定)。

3.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提供用于本人同力申硕资格审查的相关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所获得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或境外的学位证书还需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由本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印密封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所在单位推荐书》1份(详见宁波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简章中的附件,需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4)本人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宁波大学接受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现场确认工作流程表》(详见宁波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简章中的附件)1份。

相关附件下载网址:

http://graduate.nbu.edu.cn/info/1075/18820.htm

4. 特别说明:

(1)现场确认需采集申请人本人图像和指纹等信息,申请人必须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2)已在其他高校入册、现需转入我校的申请人,须经该学校清退后,方可用原账号向我校申请,并来我校完成现场确认。

(3)若现场确认地点、时间有调整变化,以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graduate.nbu.edu.cn/zsgz/tdxlzs.htm)发布的公告为准,请随时关注。

(四)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以及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证件和材料对同力申硕人员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查,并在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者名单,供考生查阅。

注:因在“网上报名”阶段上传提交照片等不符合相关要求导致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申请人自负。

具体详见:

《招生简章》

https://graduate.nbu.edu.cn/info/1075/18820.htm

《统考通知》

https://graduate.nbu.edu.cn/info/1075/18830.htm


学习方式

(一)申请人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相关规定缴纳费用,注册方可生效。

(二)由申请学位专业所在学院按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安排课程学习和考试,课程学习一般采取单独组班或与我校硕士研究生跟班上课的形式进行,具体开班时间由各学院(学部)确定。

(三)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6年内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否则本次申请无效。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申请人提交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宁波大学硕士学位.

(四)学习和学位申请的具体要求和规定按《宁波大学关于开展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联系方式

王老师:0574-87609781

地址: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附楼1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