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发布时间: 2026-07-02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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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社会上个别机构及个人擅自冒用“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培训项目”名义,盗用学院固定电话号码,违规开展招生宣传、培训办学及违规收费等活动。相关虚假误导行为不仅严重欺骗广大学生及家长,扰乱正常办学秩序,更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极大地损害了我院的办学声誉与公共形象。为肃清违规乱象、规范办学行为、压实管理责任,切实维护师生及家长合法权益,我院特此发布严正声明及监管要求如下:

一、明确官方正规项目公示渠道。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所有合规培训项目,均统一在学院官网社会服务版块公示,唯一官方查询地址:https://fls.nbu.edu.cn/index.htm。凡未在该官方渠道公示的培训、招生、办学项目,均与我院无关,敬请广大师生、家长审慎甄别,切勿轻信不实信息。

二、严格规范招生办学授权范围。仅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正式授权的本院教职工、院聘在岗人员,有权开展我院正规非学历项目招生及培训相关工作。除此之外,任何校外单位、社会机构及个人,均无我院任何招生、培训授权,无权以我院名义开展各类办学招生活动。招生人员名单公示在我院官方网站:https://fls.nbu.edu.cn/tzgg/zxdt.htm。所有招生、培训相关咨询事宜,均请通过以上官方渠道核实确认。

三、压实院内监管责任,强化全方位管控。针对当前虚假招生、违规合作办学乱象,全院上下须高度警醒、守土有责,全面压实主体管理责任。一要强化人员监管,重点加强对外聘人员、在岗教职工的日常履职管理,严禁院内工作人员私自为校外培训机构提供违规服务、私下合作办学;二要强化场地监管,对学院办公室、实验室、专用教室等各类场地实行全方位管控,严禁私自将院内场地提供给校外培训机构违规使用、开展办学及招生活动;三要强化院内协同联动,各岗位、各板块密切配合,筑牢办学监管防线。

四、严肃追责问责,坚守办学底线。对于查实的院内工作人员私自对接校外违规培训机构、为校外机构违规办学提供便利,以及院内场地被违规挪用办学等各类违规行为,学院将严格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及对应责任部门的管理责任。同时,严令各类违规机构及个人立即停止一切虚假宣传、违规收费、侵权办学等不法行为,我院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全部权利。


特此声明。



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6年7月2日